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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部分業務權限委託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刊登日期:2018/1/8
發文日期:2018/1/8
發文字號:府環水二字第1073600184號
主旨:本府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部分業務權限委託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依據: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2項辦理。
公告事項公告: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2項辦理。一、委託期間: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10日止。
二、委託事項:委託「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07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雲林縣」等相關業務。
(一)持續縣內場置性監測井監測、維護工作。
(二)有污染疑慮農地土壤調查及監測。
(三)列管加油站場址污染調查及監督查核作業。
(四)污染場址監督查核及污染改善驗證作業。
(五)緊急突發事件緊急應變作業。
(六)辦理法規管制、申報審查與調查作業。
(七)其他配合事項。
三、有關配合事項如有疑義者,請電洽本縣環境保護局水質保護科(電話:05-5526254)。